对蒙古佛教文化的再认识
发布时间:2024-07-02 04:03:57作者:佛心网2010年3月6日至7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和内蒙古国际文化交流中心联合举办的 二0一0年蒙古佛教文化高层学术论坛 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隆重举行。这次论坛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和内蒙古国际文化交流中心首次合作的丰硕成果。俄罗斯-布里亚特共和国、蒙古国等国的学者出席了论坛。
世界宗教研究所副所长金泽教授在论坛开幕式上指出:蒙古佛教文化高层学术论坛的举办,正是世界宗教研究所在新的形势下针对学术研究领域中相对薄弱的一个环节开辟的新概念、新视野、新工程。根据全面复兴中华民族文化的基本精神,我们希望以蒙古佛教文化作为切入点之一,探讨佛教的宽容性、包容性以及对民族文化交融的推动作用,促进内蒙古民族文化大区的建设,其中包括继承蒙古语文诵经传统、扩大蒙古语文的学习使用范围,以及加强国内国际文化交流。总之,引导宗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大前提,我们要在这个大前提下,在学术领域里把 蒙古佛教 这个概念搞深搞透,建设新的理论、新的范畴。
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王志远教授指出:蒙古佛教,是一个自古至今客观存在于宏大空间中的事实,但是多年来在学术领域却缺乏系统研究,甚至几乎遗失了这个概念。 藏传佛教 的提法,是三十年来佛教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成果,纠正了以往以 喇嘛教 来称呼藏传佛教的偏颇。正像不能把汉传佛教称为 和尚教 一样, 喇嘛教 同样不是一个恰当的称呼。但是, 藏传佛教 的提法也模糊了一个明显的历史真实,把传统的概念 蒙藏佛教 逐渐地几乎完全替代了。应该说,就史实而言, 蒙藏佛教 的提法是比较贴切的。 喇嘛教 概念的内涵之一是 蒙藏佛教 ,而 藏传佛教 的概念中却淡化了蒙古佛教的地位。尽管佛教在传入中国的过程中,有一条路线是从西藏传入内地和蒙满的,而且形成了藏语系佛教,但是不能忽视的是,藏语系佛教传布于全中国,东至苏杭,南至云贵,是在元朝之后,与蒙古族成为国家统治者密切相关。更值得注意的是,在佛教的历史上不仅客观存在着藏语系佛教,同时还存在着蒙语系佛教和满语系佛教。随着满语在社会生活中几乎完全退出,导致满语系佛教的全面衰落,但是蒙语系佛教却始终没有消失,顽强地生存至今。
据悉包头市梅力更召是蒙语诵经的发源地。史料记载,梅力更召从一世葛根(住持)迪努瓦主持佛事以来,就和该庙一世法王乌格力贡达来把梵文和藏文的经书编译成蒙古文经书,并开始推行蒙古语诵经,用蒙古语教学和举行法会。据召庙喇嘛相传,康熙曾召集全国有学问的活佛和喇嘛到北京翻译著名经书《甘珠尔》和《丹珠尔》。罗布森丹碧佳拉森还著有《梅力更召葛根全集》,使蒙语诵经自成体系。
该书吸收了这一地区蒙古族民间原有的祭祀活动及祝诵词,形成了大诵、小诵、黄河颂、成吉思汗颂等蒙语祝诵经文。该著作于1783年在北京 永利号印书馆 木刻印刷发行,不久便流传海外。根据现任梅力更召庙管会主任、内蒙古佛教协会副会长、包头佛教协会会长等职的梅力更召第六世乔尔吉活佛孟克巴图提供的线索,在大不列颠图书馆地下室三层,发现了一本名为《梅力更召葛根全集》的经书。目前,孟克巴图在过去的资料和《梅力更召葛根全集》影印本的基础上,又对蒙文诵经进行了重新整理和编写。因此,重新提出 蒙古佛教 这一概念,具有重大的学术价值,同时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它是蒙古族文化的一部分,也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还是世界文化的一部分。
就语言、民族、传播区域和思想特征等范畴而言,佛学界多年来已经认可存在三大语系佛教 汉语系、藏语系、巴利语系;三大传承佛教 汉传、藏传、南传。但是,当我们深入了解和研究 蒙古佛教 之后,却发现我们应该对佛教历史和理论提出更加全面和更加深入的学术成果。基于本次论坛的研讨,起码应该提出对佛教传播体系的更加符合历史真实的描述:
一、佛教传播语系应该包括六大系统,即梵语系、巴利语系、汉语系、藏语系、蒙语系、满语系;尽管在每个语系中存在着诵读时的区域性的差异(例如日本、韩国分别以日语、韩语来读汉文大藏经),但是作为语系的范本,能够以具有独立性的文字作为经典记录工具的,大约只此六种。其中满语系已经基本消亡,惟文献尚存。梵语系在尼泊尔、印度都依然应用,蒙语系更不容忽视。
二、佛教传承体系则应该在以往的三大系统,即汉传佛教、藏传佛教、南传佛教之外,增加北传佛教,成为四大系统。此处所说的 北传佛教 ,特指蒙古佛教;所谓 北传 ,传播地域从蒙古高原向南进入北京、承德;向北越过戈壁至库伦、贝加尔湖,向东越过内外兴安岭直至库页岛,向西越过天山直至古西域,地域之广,超过西藏;传承体系,相对独立于藏传佛教而直接受封于中央政府;传播对象,在伊斯兰教进入新疆地区之前几乎囊括了亚洲大陆北部所有民族民众。以地域、传承、经典和信众四个基本条件衡量,北传佛教或蒙古佛教是具备自身特色的客观实体。四大系统中,汉传佛教、藏传佛教和北传佛教之间存在着十分密切的相互关系,同时也存在明显的个性差异;我们既不能由于其个性差异就忽略相互关系,也不能由于其相互关系就抹杀其个性差异。
学术研究不同于行政命令,一方面是可以畅所欲言,可以保持精神独立、思想自由,另一方面是不会强迫别人盲目崇信,主张相互切磋商榷。因此,本次论坛对蒙古佛教的界定和评价,只是开启了深入研究的大门,希望以此为起点,在蒙古佛教代表人物及其著作、蒙古佛教的传播和传承、蒙古佛教召庙文化艺术和教育、蒙古佛教与蒙古世俗文化、蒙古佛教与蒙古语文诵经体系、蒙古佛教与萨满教等诸多方面,把对蒙古佛教的研究推动起来。不仅提出对蒙古佛教历史地位的新评价,而且推动对蒙古佛教的全方位深入研究,是本届论坛最重要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