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梵法师:《讲义》释“华严三昧门”之八
发布时间:2024-11-16 04:05:13作者:佛心网(续:第五、华严三昧门)
【问:既言于一珠中入一切珠,而竟不出此一珠者,云何得入一切珠耶?答:只由不出此珠,是故得入一切珠!若出此一珠入一切珠者,(即不得入一切珠也。何以故?离此珠内无别珠故!】(注:括号内的文字,乃后人据上下文义所作补遗也。)
下则针对四番问难,四番释疑。
初一问难,紧承上文而来。上文既云“于一珠中入一切珠,而竟不出此一珠;于一切珠入一珠,而竟不起此一珠。”今闻之不解,是以难问云:“既言于一珠中入一切珠,而竟不出此一珠者,云何得入一切珠耶?”此处问者但见诸珠互相质碍,故而实执珠珠各别,皆为实有,故而生疑。意谓既珠珠各各质碍,皆为实有,云何可不出离于此一珠,而得入于余一切珠耶?这于理说不通啊?此亦即是说,问者既定执宝珠实有,各各质碍,则光影定当实有来去也。此处问者不知珠喻乃但约诸珠珠光一际,无有分齐,能影像回互摄入,圆融无碍,重重无尽,竟无来去也;以喻缘起诸法皆如,全体交彻,不二无别,是故缘起诸法亦能回互即入,缘起无碍,重重无尽,竟无来去也。
针对难问,今论主答云:“只由不出此珠,是故得入一切珠。”何故云“只由不出此珠,是故得入一切珠耶”?珠珠珠光(明性)无别,皆能交互影现,重重无尽,是故不出一珠,即能入一切珠也。如果实执定当出此珠,乃得入彼珠者,则是人实不知何为珠之珠光义也。珠之珠光义者,即是诸珠皆能彼此交光影现,圆融无碍,重重无尽尔。诸珠既能彼此交光影现,圆融无碍,重重无尽,是故不出一珠,即能入一切珠也。如是缘起诸法皆如,法法一体,无有分齐,而真如理体当体即圆摄圆具一切差别事法无尽性相功德,是故不出此一法,即得入一切诸法尔。于一缘起法既如是,于一切缘起诸法亦复如是也。
“若出此一珠入一切珠者,即不得入一切珠也。何以故?离此珠内无别珠故。”如前所述,珠网摄入,重重无尽者,非是言有形之珠,而是言浑融一际,无有分齐之光网(珠光全体交彻,一际无别)也。珠虽是多,然珠光一际,无有分齐。珠光既无有分齐,是故实不可言出此一珠(光),乃得入彼一切珠(光)也。何故?离此一珠(光),无别一切珠(光)故。如是缘起诸法皆如,一际无别,故亦实不可言出此一法,而入彼一切法也。何故?离此一法,则无彼一切法故!
【问:若离此珠内无一切珠者,此网即但)一珠所成,如何言结多珠成耶?答:只由唯独一珠,方始〖始〗(此处多了一“始”字)结多为网。何以故?由此一珠独成网故!若去此珠,全无网故!】
此是第二番问答也。
本问是紧承第一问而来,前答云“离此珠内无别珠故”,闻者不解,是以进一步难问云:“若离此珠内无一切珠者,此网即但一珠所成,如何言结多珠成耶?”此中问者,因执着于珠喻中珠珠各各质碍,是故定执珠网必是结多珠以成,前既云离此珠内无一切珠者,今若据理推之,则此网即但一珠所成也,此与问者所知的“珠网必是结多珠以成”完全相违,是故今必然要进一步进行征问以释疑也。
实则珠喻者,即是约珠光能交互影映,一体不分而言喻也。喻中此一珠光,即融尽一切珠光;一切珠光,与此一珠光,一际无分;故离此一珠光,更无别一切珠光也。是知珠虽是多,然珠光一际,无有分齐,此中有彼,彼中有此,一一珠内各有一切。故今论主答云:由于珠光浑融为一,无有分齐,又由于光网一即多,多即一,故“唯独一珠(光),方始结多(珠光)为网”也。此即珠珠“交相影映,圆融无碍,一为一切,一切为一”的道理也。
“何以故?由此一珠独成网故。若去此珠,全无网故。”如前所释,既光融为一,此一珠光,即多珠光,多珠光即一珠光。一多互摄互入,一体不分,方成就光网。故云由此一珠(光)独成网也。又既一多珠光互摄互入,一体不分,故去此一珠(光),亦即去彼一切珠(光)也;既去彼一切珠(光),则全无网也,是故文云“若去此珠,全无网故。”
于光网既如是,于一缘起法界亦复如是。缘起诸法皆如,一体不分,故去此一法,亦即去彼一切诸法也;既去彼一切诸法,则全无缘起法界也。反过来说,由于缘起诸法皆如,一体不分,故但得一缘起法立,则一切缘起法皆立;既一切缘起法立,即整个缘起法界立也。是故但由一缘起法立,便可独成整个缘起法界也。
【问:若唯独一珠者,云何言结成网耶?答:结多珠成网者,即唯独一珠也。何以故?一是总相,具多成故!若无一,一切无故,是故此网一珠成也。一切入一,准思可知。】
此是第三番问答也。
本问亦是紧承前问而来,前问问:“若此网即但一珠所成,如何又言结多珠成耶?”此中问意在于“云何言网乃是结多珠成耶”?此中明显乃是基于定执珠珠各各质碍,是故由之便实执蛛网乃是由多珠以结成网也,即此所执,故而予以难问。今问问意则与前不同,但由前问释答,问者已不定执珠网由多珠结成,而是针对既珠网唯独一珠所成,云何可言结成网耶?此中问意在于既是一珠独成网,于一珠而言,不可云“结”网也。此乃因问者仍是着事相立说,不知此是据理立言也。此珠喻中,所谓网者,是“珠光”网,而非“珠粒”网。珠光浑融,一体无分,非珠无分也。犹如一室千灯,其光为一,非灯无分也。故珠光融而无分,此无分之光,是一一珠光所成,若无一一珠光,云何有此光网耶?问者不解此义,是以进一步难问云:“若唯独一珠者,云何言结成网耶?”
针对难问,论主答云:“结多珠成网者,即唯独一珠也。”意谓结多珠成一光网(珠网)者,珠光虽一体无分,然光网系一一珠光所成。何以知之?以若减掉一部份珠光,则此光网必暗,故知光网为一是其总相,而此总相,由多珠光所成;若无其一,则多珠光所成之总相亦无,是故此总相之光网,由一珠(光)所成也。此乃一入一切,一成一切成也;此中一即是总相,一切则是别相。例如由一进而为十,若无一则十不成,是知十者,由一成故十成也。
又若一切入一,则一切成一成也;此中一切即是总相,一一之一则是别相。例如十乃由十个一和合,今若十成,则一亦自成也。何故?十由十个一所成故!十既成,故十个一亦成;十个一既成,则其中任一皆成也。此可反上“一入一切”思而知之也,是故文云:“一切入一,准思可知。”
于光网(珠网)如是,于一缘起法界亦复如是也。谓一切缘起法形成一缘起法界,缘起诸法虽皆如,一体无分,然缘起法界系由一一缘起法所成也。故知缘起法界为一,是其总相,而此总相,由多缘起法所成;若无其一,则多缘起法所成之总相亦无,是故此总相之缘起法界,由一缘起法所成也。
【问:虽西南边一珠,总收十方一切珠尽无余,方各各有珠,云何言网唯一珠成耶?答:十方一切珠者,总是西南方一颗珠也。何以故?西南边一珠,即十方一切珠故!】
此是第四番问答也。
此问任约西南边一珠为喻,问者虽已信解西南边一珠,能总收十方一切珠尽无余;然犹执事碍理,不知“法不如然,喻同非喻,一分相似,故以为言。”问者因见方各各有珠,又珠各各质碍,由是故定执珠网必是由各方无量珠而结成也。是以反复难问云:“虽西南边一珠,总收十方一切珠尽无余,(然)方各各有珠,云何言网唯一珠成耶?”
针对此番难问,论主答云:“十方一切珠(光)者,总是西南方一颗珠(光)也。何以故?西南边一珠(光),即十方一切珠(光)故。”因西南边一珠与十方一切珠,光光摄入,珠影重重。故知十方珠光,必全入此西南边一珠光中;不可能十方珠光,一部份入于此西南边一珠之光,另一部份不入此西南边一珠之光;此摄入关系,必是全摄全入,不可能有所例外;取任何一珠之光,皆必全摄全入;故十方一切珠光,总是一珠之光也。反过来说,西南边一珠之珠光既与十方珠光浑融一体,无有分齐,故但西南边一珠珠光,即是十方一切珠珠光尔!
缘起法界亦复如是,诸法圆融无碍,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摄入重重,不可思议。
【若不信西南边一珠,即是十方一切珠者,但以墨点,点西南边一珠者,一珠着时,即十方中皆有墨点;既十方一切珠上皆有墨点,故知十方一切珠,即是一珠也。】
此乃约墨点以证成西南边一珠,即是十方一切珠者也。
帝释珠网者,一珠中有一切珠影,一一珠各有一切珠影。故以墨点西南边一珠者,则十方一切珠中皆有墨点。既十方一切珠皆有墨点,故知十方一切珠即是一珠也。
【言十方一切珠,不是西南边一珠者,岂可是人一时遍点十方一切珠耶?纵令遍点十方一切珠者,即是一珠也。】
此乃以反问而证成西南边一珠,即是十方一切珠者也。
如果说十方一切珠,不是西南边一珠者,然明明十方一切珠皆有墨点。岂是此人,遍以墨点十方一切珠耶?事实当然并非如此,今此人不过但以墨点西南边一珠,便至十方珠中皆有墨点也。既十方一切珠皆有墨点,故知十方一切珠,即是西南边一珠也。
又纵然遍点十方一切珠,即是但点西南一珠也。何故?因为十方一切珠,皆入西南边一珠故。
【此一为始既尔,余为初亦然。重重无际,点点皆同,杳杳难原,一成咸毕。如斯妙喻,类法思之。】
此即开显缘起诸法皆具足“主伴圆明具德门”也。
“此一为始既尔,余为初亦然。”句中“始”、“初”二字,其义相同,皆为“主”义。即以此为主,或以余为主,都是一样。缘起诸法,随举其一为主,则余一切法即为伴,如此互为主伴,圆融无碍,重重无尽,具足一切德。譬如若以此西南边一珠为主,则余一切珠相对于西南边一珠而言即是伴;余一切珠皆入此西南边一珠,此西南边一珠亦摄尽余一切珠;西南边一珠既如是,于余一一珠亦复如是,如是主伴圆融,重重无尽,一法生时万法随之而生,任举一法皆是法界的全相也。
“重重无际,点点皆同;”前既互为主伴,圆融无碍,故于任一珠上点一墨点,莫不重重无尽,点点皆同,具足一切德也。
“杳杳难原,一成咸毕。”“杳杳”者,深远不可测度也。形容重重无尽,不可思议。于一珠着墨点,则一切珠皆有墨点。“一成咸毕”者,即所谓缘起诸法皆为俱时顿现,同时相应,同时具足圆满,依缘起理而成立,一与多互为一体,无有先后之别也。此良由缘起实德法性,海印三昧力用故得,元非是方便修缘所成,故得“一成咸毕,俱时顿现”也。
“如斯妙喻,类法思之。”文义易见。如是帝网天珠之妙喻,当结合法义思之,即得通达于甚深微妙法界缘起也。此诚如《法华经》所云“一切有智者,皆因譬喻而得解”也。
【法不如然,喻同非喻;一分相似,故以为言。何者?此珠但得影相摄入,其质各殊,法不如然,全体交彻故!】
虽说“一切有智者,皆因譬喻而得解”,然任何譬喻皆不能真实圆满譬喻诸法实相尔,亦即是说“法”与譬喻还是有所不同的。是故文云:“法不如然,喻同非喻。”
“一分相似,故以为言。”喻与法既有所不同,那何以又每每举喻以释法耶?此乃因喻与法,但有一分相似,即以为言,以令闻法者依此一份相似,而于法生解也。
“何者?此珠但得影相摄入,其质各殊,法不如然,全体交彻故!”此即仍约珠喻以说明道理也。
譬如举珠喻者,乃因其光影互相摄入以为言也;然审乎珠体,却是其质各殊。于法则不然,法者全体皆如,交彻无碍,一际无分,于此则元非珠喻所能完全譬喻得了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