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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土法门法师:想在中国内地发心建立净宗视听图书馆,请问这样如法吗?

发布时间:2024-05-04 04:01:02作者:佛心网
净土法门法师:想在中国内地发心建立净宗视听图书馆,请问这样如法吗?

问:我们想在中国内地的学佛道场,发心建立净宗视听图书馆,以成本价格流通您的讲经法宝,希望村村都有净宗视听图书馆,把佛法弘扬到祖国各地,请问这样如法吗?

答:这个要经过国家去办这些手续,最好都能够拿到批文,那就是如法。如果说没有拿到国家正式准许你流通,制作光碟或者印书都要有批号,没有拿到批号,那这就不如法。我们学佛的人,第一个就是要遵守佛陀的教诲。佛教给我们有四重戒,现在大家都忘掉了,这在一般戒律里头没有,其实非常重要。《梵网经》里面有两条,「不作国贼,不谤国主」。贼是什么意思?就是对於国家社会有伤害的事情,这个事情不能做,不可以做伤害社会的事情,不可以做伤害国家的事情,很重要!第二条「不谤国主」,国主是什么?是国家从中央到地方各个阶层的领导人,不毁谤他。他做错事情也不能毁谤,因为他做错事情,国家有法律制裁他,我们不可以毁谤。我们如果毁谤领导人,让人民对於领导人产生了怀疑,没有信心,这个社会会动乱。你毁谤这些领导人,换句话说,你制造社会动乱,这个罪过很重,非常之严重。真正功德是你要能帮助社会安定人心,这是功德,你怎么可以制造动乱?都要负因果责任。

另外两条是《璎珞经》里面,都是菩萨戒,《璎珞经》在家菩萨戒,有这两句话,因为在家,第一个是「不漏国税」,这个很重要。人民有纳税的义务,决定不可以偷税,人人都想偷税,国家财力就不足了,这个你要背因果责任。第四是「不犯国制」,国制是国家法律,一定要遵守国家法律。所以我们要设一个图书馆,或者设一个流通处,必须要宗教局或者是佛教协会的批准,没有他们的批准,那你就是犯法,犯法虽然做的好事也不可以。

好事,他不准你做,这是众生没有福报,我们只能这样说法,不能怪国家。众生好好的多修福,国家当然他就会做了,这个障碍就没有了。所以一切都要在自己,自己要认真努力好好的修学,决定要遵守,不可以做犯法的事情。

摘自学佛答问(答香港参学同修之一百)(共一集)

老法师主讲2008/8/29 讲于 香港佛陀教育协会

普为父母师长、历劫冤亲及一切有缘众生回向: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

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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