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的僧官制度的设立
发布时间:2020-04-11 12:11:39作者:佛心网整理
相信诸位师兄都是听说过僧官制度的,僧官制度是封建社会朝廷任命僧官管理佛教僧尼事务的制度。始于后秦,以后历代因之。所设立的僧官有僧正、僧主和僧录等。那么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僧官制度的主要内涵是什么。
僧官制度的内涵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1、僧官是仅仅存在于封建时期的宗教历史现象。
2、僧人才有资格担任僧官,世俗之人不能。
3、僧官的任职必须经过封建王朝的认可。
4、一般来说,僧官的管理范围是佛教事务,不涉及世俗事务。
5、僧官管理的是一定行政区域内的佛教事务。我认为强调僧官所管理佛教事务的行政区域范围十分重要。它可以将僧团的自我管理模式与世俗政权通过僧官制度管理佛教事务的模式严格区别开来。前者在佛教产生之初就已经出现,在中国佛教中得以继承和发展。它是僧团的一种自我管理形式,是一种内在的管理,可以视为僧团的“自律”。
后者是印度佛教所没有的,是封建政权管理佛教事务的特殊形式。对僧团而言,它是一种外在的管理,体现为一种“他律”。封建政府针对佛教事务的法令和规章制度是这种管理模式的基本管理原则。这两种管理模式尽管联系密切,但存在本质区别。在中国佛教史上,经常出现某个职位的僧官由某个寺院的住持来担任的情况。当他以住持的身份管理寺院时,管理模式属于僧团意图,管理的性质就有了根本不同。
作为僧官,他要管理的是一定行政区域内的佛教事务,这种行政区域大到全国,小到一县,而作为住持,他要管理的只是自己负责的寺院而已。虽然历代僧官名称不同,掌管事务范围有别,但都对维护僧团利益,促进国家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上面就是关于僧官制度的主要内涵的介绍了。我们平时修行佛法的时候一定要认真,而且现在很多人都在念诵修行佛法,我们是可以找一些师兄来一起念诵修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