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之义及罪净之理
发布时间:2024-05-03 04:05:54作者:佛心网一、 忏悔的重要性
忏悔罪障是佛法中重要的内容,是每个学佛者必修之课。因为如果不忏罪,无始以来所集之量如虚空的罪垢不能得以消除,罪不消,则阻碍修道。
龙树菩萨说:“一切的痛苦,都是由于以前的恶因所造成的。”诸如我们现世的衣食不足、疾病短寿、常生忧患、多遭灾难等,以及后世堕三恶道,无一不是前世作恶所得。修学佛法后,虽勤于修习,然由于罪障深重,也难以生起通达和修证。如《俱舍论》中说:“将得忍不还,无学业为障。”意思是,如果将药证得忍位(四加行位)时,一切能感生恶道的罪业都来障难,令不证得,因为证得忍位后,即不再堕三恶道。好比一个人要离开自己的国家,到国外定居,那么他的所有债主都要来阻止。
同样,如果将要证得不还果,那一切欲界的业都来障难,因为证不还果后,即不再受生欲界;如果将要证得无学位,那一切色、无色业都来障难。
由此可见,对于学佛的人来说,如果想要得增上生,或是欲修有所成,都必须努力忏悔罪障,方有成功的希望。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云:“生死无始罪无穷,烦恼大海深无底,业障峻极如须弥……,如影随形不离身,一切时中障圣道;近障人天妙乐果,远障无上菩提果,在家能招烦恼因,出家亦破清净戒。若能如法忏悔者,所有烦恼悉皆除,犹如劫火坏世间,烧尽须弥并大海。忏悔能烧烦恼薪,忏悔能往升天路,忏悔能出三界狱,忏悔能开菩提花。”
二、 忏悔的方法
知道忏悔的重要性以后,要在思想上有一个深刻、决定的认识,就是必须要修忏悔法,而且要立即修(因为无始以来所造之恶业,不知何时生苦果,应在其感果之前忏掉它)。
忏悔的方法有很多,有说法忏、修法忏、事忏、理忏等,或随律经中所说而忏。然依佛说及历代上师传承,以修四力忏悔为最圆满。如佛说《开示四法经》中说:“慈氏菩萨摩诃萨,成就四法,则能映覆已作并增长的恶业,是哪四法呢?是能破坏现行、对治现行、遮止罪恶及依止力。”
其中作已增长的业是指由五种因成就的:一是审思的原因,即不是偶然或无意所作。二是圆满的原因,无论是犯一恶业道或十恶业道,只要能感堕恶道,即是圆满。三是造恶后不起追悔和对治。四是造恶业时有其他恶业为其助伴。五是所造之恶业必定能感异熟果。具备这五个条件就是作已增长业。作已增长业又叫作定业。佛教中不是有一种说法,叫“定业不可转”嘛?如果能依此四力法力励忏悔,定业亦可忏净,令不生果,何况是不定业?可见其效力之大。
龙树菩萨还在《中观正理论》中说:“无始以来所造的重罪,倘若能依四力法修忏,如月离云雾。”
(一)、四力中之能破坏现行,即是追悔力,对以前所造之恶业产生追悔的意乐。修此力时,首先对什么是恶业应该有一定的认识,主要是以十恶业道为主的恶业等。认为以前的这些所作所为都是错误的,不正确的,并且能够给自己带来痛苦和灾难。如犯杀业道,现世会短命、多病,后世会堕三恶道。从恶道中出来以后,所生之处也是诸多不如意等。
上述内容非是知道便可,必须多思维、多体会方可,至每思及此,对过去所造一切恶业即起猛利追悔之心,就好像不小心吃了一瓶毒药,马上要中毒身亡一样,必须想方设法立即给吐出来,或是到医院洗胃,绝不能容其在腹中多存一时,如此方为初具此力。此猛烈追悔心生起后,修时可按《三十五佛忏》修,依汉地早晚功课中的《大忏悔文》亦可,边诵边修。但不能单纯只是念诵而已,要在思想深处确实生起此追悔心,而后依文入观,思维而修。宗咯巴大师曾以大礼拜礼三十五佛,感得三十五佛现身加持。足见宗大师忏罪之力励。彼以文殊之化身,尚且如此力忏,我等凡夫,岂能懈怠、放逸?
(二)、四力中之对治现行,就是消灭以往所造诸罪。因对以前所造诸罪虽起追悔,然亦不能放置不管,必须将其消灭,方不生果。总的说来有六种方法。
第一种是受持、读诵大乘甚深般若经典。如《金刚经》、《心经》、《大般若经》等。《金刚经》中说,如果能受持读诵金刚经,即使本来是应堕恶道的恶业,也可以转为被现世人轻贱,而重报轻受。
第二种方法是胜解空性,就是我们所说的理忏。这种方法必须是通达二无我,趣入无我光明自性。认可一切法――包括罪业在内,其体性本无污染,唯以无明之力而有污染,但切不可理解为既然即心即佛,那一切众生都是佛了,当知心的法性是光明无染的,并不是说心是光明无染的,心和心的法性不是一回事。只有去掉心上的污染,才能证得心的本性的本来无染和空性光明。由此说一切有情本身不是佛,只是有成佛的可能而已。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中说:“若人观知实相空,能灭一切诸重罪,犹如大风吹猛火,能烧无量诸草木。”
第三种方法是如法念诵百字明咒等一切殊胜的陀罗尼咒。在密法中,认为念诵百字明咒是忏罪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其本尊金刚萨垛称为忏罪主,加持行者消灭一切违犯三昧耶誓言以及各种戒律的罪业。一般行人至少要念满十万遍,如未见净罪相,还需再修,直至出现为止。净罪相是指行人通过努力忏罪,而得到的一种净罪效应,或于梦中见佛闻法,或口吐秽物等,具体详见《准提陀罗尼》。
另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在念咒同时,必须严持所受的各种戒律,以戒光和念咒相合,则功效更大。如《妙臂请问经》中说:“戒风吹燃念诵火,大精进焰烧诸恶。”
第四种方法是塑造或彩绘佛的形象。行人首先对佛确实生起无比的信心恭敬,以此净信心塑造或彩绘佛像,亦可消罪。
第五种方法是对上师三宝以及寺庙、塔、像作种种上妙供养,亦可灭罪。
第六种方法是执持佛菩萨名号。如现在流行的念诵阿弥陀佛名号合观世音菩萨名号等。
在《观无量寿佛经》中朔:“至心念一句佛号,可灭八十亿劫生死重罪。”以上所说六种方法之中,除胜解空性必须要通达毗钵舍那胜观,至少要从理上明达一切法无自性方可外,其他五种方法还是不难做到的。有涉及财物的,只有供养一种。但是供养并不在于财物多少,而在于至心供养之意乐。如实无财物,以清净心如法修曼扎供,亦是极其殊胜的供养。
除以上所说六种方法外,忏罪的方法还有很多,只要能作忏罪回向,皆是忏罪的方便。
(三)、四力中之遮止罪恶,就是防护未来,从当下起,以后永不再造恶业。四力中属此力为最重要。因为无论如何念经、诵咒、拜佛,如果仍继续造恶,则无功效。
此力如能在身心中生起,则一切十恶、谤法等罪,都可忏除。若要真实无伪生起此力,必须先将初力(即追悔力)修习成功,只有认识到罪业的危害性,方能不造恶业,譬如认识到毒药的危害性后,以后誓死也不会再喝了。
(四)、最后一力即是皈依三宝和发菩提心,三宝是唯一能救护我们出离生死大海的,如果诚心依止,即可除罪。《集学论》中说:“若有皈依佛,彼不往恶趣,舍弃人身已,彼当得天身。”此说有一天人,命终后应生猪中,后由于皈依三宝,反而转生天上。
发菩提心的力量更是广大无边。《道次第》中说:“发菩提心一霎那,亦能速疾净治罪障,积集资粮,虽微少善能令增广,诸将尽者能无尽故。”《入行论》中也说:“大力极重罪,非大菩提心,余善何能映?”又说:“此如劫火一刹那,定能烧毁诸罪恶。”所以应努力勤修大菩提心,未生者令生,已生者令增长。
三、 罪净之理
以上将最圆满的忏罪法――四力忏悔作了一个简单的介绍,下面将谈一谈罪净之理。
罪业果真能忏净嘛?学佛者的答案是肯定的,但是罪业为什么能忏净?他的依据是什么?以及其中的道理,则并非每个学佛者都是了解的。所以应该依教、依理来仔细观察、思维、作深入的了解,并在思想上产生定解方可。
(一)、有人会问,佛经中说:“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聚时,果报还自受。”既然如此,为何罪业能忏净呢?岂不自相矛盾嘛?当知这种说法是指一般规律而言,是指不修四力对治一切忏罪法而言。如能勤修四力忏法,定业尚能忏净,况一般不定业?此如我们现在所学的物理知识,如果一个物体在没有任何外力的情况下,在同一速度中就会永远运行,但是如果有阻力,就会改变运行方向或停止运行。罪业亦如此,如加以对治,就会令果不生,反之,则如上颂所说。
所以对佛所说之经论,应依善知识加以系统的学习,不可片面的依据某一经、或经中的某一句话,因为佛当时是对机说法、应病与药,若不善于学习,则无法真正明了其内在的含义,否则若如上颂所言,则众生无有成佛之时,因众生无始以来所集之罪业无量无边,若定一一受报,则无有解脱。
如佛在世时,阿怙利玛拉在皈佛前,曾被外道所惑,以为杀一千个人可以生天。最后将要杀他的母亲时,遇到佛的化身比丘相救,于是放弃父母,来追杀佛陀,为佛陀所化,弃刀忏悔,后证罗汉果。
又西藏祖师米勒日巴尊者,先前曾放雹杀死32人,后遇玛尔巴祖师,殷重忏悔,竟即身证得大金刚持位,教化众生无数。可见只要努力修忏悔法,没有忏不掉的罪,否则众生永远也不可能成佛了。
(二)、忏悔的力量主要是破坏业的能感果的作用,使其即使在遇到因缘的情况下,亦不感果。譬如一粒种子被煮熟以后,不论在多么肥沃的土壤里,也不可能再发芽生果。但这也要看忏罪的力量大小而定,力量大的,则全不生果,力量小一些的,则使能感恶趣果的业变为感受头痛等小苦,恶趣之业即无余消除。此全赖四力对治圆满不圆满、力量猛利与否以及精进程度而言。
因此行人虽然没有证达无我空性,真正对治掉烦恼业的种子,但是由于四力对治,令其损伤,以后纵然遇缘亦不会感果了。
同理,我们虽勤修诸善,如果不防护邪见、嗔恚心等坏善根之因,亦可令所修诸善不感乐果。即所谓“火烧功德林”是也。对于这个说法《中观心论释》中解释说:“以四力净治不善和以邪见及嗔心坏诸善根,是没有区别的,都是破坏业的种子,后纵遇缘亦不能生果。如坏种子,遇缘亦终不生芽。”对此,我们应生大警惕心,力励防护,不可使自己以前所修诸善,付诸一炬。
(三)、最初不造恶业之清净和造恶后忏除之清净是不一样的。《菩萨地》中说:“如果犯了根本重罪,虽然可以忏除后重受,但是无论如何努力,此生决定不能证得初地之位。”在《摄一切研磨经》中也说:“如果造了谤法之业,设七年中,一日三时于罪忏悔,后乃清净,但至少须经十劫,始能证得忍位。”这说明忏悔虽能忏掉感异熟的罪业,令不生果,但是在道证方面,却极为遥远,有极大的稽留。因此,应小心力励,于微小罪,亦不令犯。其实反观世间,手脚受伤后,虽可治愈,但毕竟与未伤时不同。
佛法虽然重视理论知识的学习、思辨能力的培养,但更重视实践。如果学了很多的佛学知识,但放逸不修,利益是十分微小的,也尝不到佛法的滋味。反之,如果仅懂一句、两句,并依之实践,则利益非常大,如《集法句经》中说:“若人宣多如理语,放逸而不如是行,譬如牧人数他宝,彼非能得沙门分;设虽少说如理语,然能正行法随法,及能远离贪嗔痴,此等能得沙门分。”共勉!(信息来源:香港宝莲禅寺)
编辑: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