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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佛教协会部署开展寺院财务规范管理专项工作

发布时间:2023-07-28 04:01:46作者:佛心网

福建莆田市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专项工作动员大会之后,莆田市佛教协会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于2011年11月7日在石室岩寺举行第三届第八次常务理事会议,传达全市动员大会精神,并部署开展寺院财务规范管理专项工作。这是该市第一个迅速响应和配合政府工作的宗教团体。

莆田市佛教协会秘书长振宇法师在分析了当前佛教活动场所存在的财务制度不健全、财会人员不足、财务知识欠缺、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后,要求各佛教活动场所严格执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不断学习财务知识,规范日常财务行为,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效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机制,使莆田市佛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上一个新台阶,防止佛教界借机敛财和腐败现象的发生。莆田市民宗局黄祖洪副调研员到会指导并就规范寺院财务管理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扩大宣传。宗教团体要按照莆田民宗局张元坤局长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专项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要求,成立财务规范管理宣讲团或督导团,列出时间表,分头深入基层寺院进行宣传指导,加强教育,要把财务规范管理的目的、意义讲清楚,讲充分。二要加强服务。要帮助各基层寺院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把佛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活动纳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以保障寺院集体财产安全。莆田市佛教协会要统一印制有编号的专用发票,有偿提供给寺庙使用。重点寺院的财务人员要有会计资质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帮助寺庙联系会计人员,或由市或县(区)佛教协会的会计人员兼任,或采取几个佛教场所联合聘用一个会计等办法加以解决。三要督促指导。要督促指导寺院按照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到银行开立单位结算帐户,督促指导寺院按期向宗教主管部门上报财务报告,以一定的方式公开财务收支及接受捐赠情况,自觉接受市、县(区)佛教协会和宗教主管部门以及信教群众的监督。

莆田市宗教财务规范管理专项工作督导组将于近期对各县区、各宗教团体传达部署全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进行检查,对县区的检查内容:一是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情况;二是进行动员部署,把会议精神贯彻到每一个场所情况;三是举办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培训班情况;四是组织人员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进行督促检查情况。

对宗教团体的检查内容:一是传达和部署全市动员大会精神的情况;二是成立财务规范管理宣讲团或督导团情况;三是制定宣传指导时间表并开展宣传指导情况;四是印制和使用统一编号的收款收据情况;五是督促宗教活动场所按季度向宗教主管部门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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