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以树葬草坪葬等生态方式安葬逝者可获奖千元
发布时间:2023-11-14 04:01:50作者:佛心网原标题:以树葬草坪葬等生态方式安葬逝者可获奖千元
树葬今后,沈阳市户籍死亡人员骨灰以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方式安葬的逝者家属,可根据标准获得最多1000元的奖励资金。
日前,沈阳市民政局下发《沈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管理规范》,对实行节地生态安葬的个人和单位按规定予以一定的奖励资金。
此次实施奖补政策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包括骨灰寄存、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四种形式。其中不包括海葬,因为海葬有单独的补贴政策,不在此重复奖励。
对于这四种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规范》也给出了明确的条件。例如,树葬要求骨灰直接装入可降解骨灰罐(盒)埋于地下,墓位地表不设碑识; 花坛葬要求花坛内要种植应季花卉或耐寒的绿色植物; 草坪葬的用草要选用适于北方种植的品种等等。
沈阳各大墓园需要先向市民政局提出承办节地生态安葬的书面申请,并且符合相关的规定,在确认符合四种生态安葬条件之后,才能确认为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指定单位。
选择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的逝者家属在与墓园签订购墓合同前,需要填写《沈阳市节地生态安葬补助申请表》。墓园在购墓合同确定的购买价格的基础上,按规定的奖励标准直接减免购墓费用。
沈阳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奖励的标准定为1500元,如果购买的墓地价格高于1500元则直接减免全部购墓费用; 如果低于1500元,则由墓园向购墓者发放差额奖励资金;如果墓位是免费的,墓园则向购墓者发放全额奖金。
“这里所说的1500元奖励标准分为奖励逝者家属1000元、奖励墓园500元,所以如果墓位是免费的话,除去墓园自身的奖励以外,逝者家属最多可获得1000元的奖励资金。”
同时,对于选择将骨灰在殡仪馆寄存20年(含20年)以上的逝者家属,则需要填写《免除20年(含20年)骨灰寄存费用申请表》,由承办骨灰寄存服务的殡仪馆直接免除寄存费用。
1。符合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的人员包括哪些?
将沈阳市户籍死亡人员骨灰以树葬、花坛葬及草坪葬方式安葬的逝者家属; 沈阳地区办理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的公墓单位;与沈阳户籍死亡人员的家属签订骨灰寄存协议,约定寄存期限20年以上(含20年)并予以免除骨灰寄存费的殡仪馆。
2。享受免费寄存骨灰的逝者家属在20年内取出骨灰的情况怎么办?
享受免费寄存骨灰的逝者家属在20年内终止寄存协议并将骨灰取出殡仪馆时,需要补交寄存费用。同时,在与殡仪馆签订寄存期限20年以上的协议之前,原来已有骨灰寄存的,原寄存协议终止,已产生的寄存费用不予退还。
今后,沈阳市户籍的城乡低保人员、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人体器官捐献者、特困人员中的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集中供养的“三无”对象、查实不了身源的无主(名)遗体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等人员,可免除其骨灰寄存费、遗体火化费等六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日前,沈阳市民政局下发《沈阳市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细则》,具体规定了对相关人员的殡葬费用免除规则。
免除基本殡葬服务的项目包括遗体接运费400元/具(县级殡仪馆300元/具)、纸棺费120元、遗体冷藏费105元/3天、遗体火化费740元/具、骨灰盒100元、骨灰寄存费600元/5年,共六项,涉及免除金额共计2065元。
逝者家属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免费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并填写《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申请表》,向办理丧事的殡葬单位申请免除事宜。各殡葬单位在核对相关证件,审查确认后,直接免除相关费用。
1。办理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需要携带哪些证明材料?
低保证、县级以上政府颁发的见义勇为荣誉证书、盖有辽宁省或沈阳市红十字会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印章的捐献证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其他可以证明特困人员身份的材料、查实不了身源的无主(名)遗体来源地所在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盖有乡、镇(街道)政府计划生育专用章的特殊家庭认定材料。
2。在外地死亡、办理丧事的免费对象怎么办?
对于免费对象在沈阳市以外死亡并就地办理丧事的,可以凭当地殡仪馆出具的有效遗体火化证、骨灰寄存证及相应的业务发票,到户籍所在地的殡仪馆(或就近殡仪馆)办理退费。